#欠錢不還 #沒有借據 #對話紀錄
欠錢還錢天經地義,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。但是在追索債務的過程中,最重要的東西往往是證據。很多時候,上了法院後,雖然發現法律上是站的住腳的,但是如果證據沒有站在你這邊,也可能會得到敗訴判決。最近真的很多人都在問類似的問題,這邊舉一個案例分享給大家:
吉律您好:
我在去年的時候,借了25000元給我的一個朋友,因為認識多年,所以當時雙方並未立下字據來證實有借錢事的事情,只有口頭承諾應該於上個月歸還這筆錢。沒想到他在約定還款之日,卻沒辦法履行承諾,只在Line上面表明會盡快還款。請問一下,他們當初沒有立字據,現只有Line的對話,能不能證明有借錢乙事?後續能怎麼要求我朋友還我欠的25000元呢?
🎸要先說明的是,在消費借貸關係中,重視兩件事情:
💡當事人間本於借貸之意思合致(借貸契約)
💡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對方(金錢交付)
🎸誰要負責舉證呢?
💡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規定,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,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。所以當事人(債主)主張與他方(欠錢的人)有消費借貸關係存在者,應該就該借貸意思互相表示合致及借款業已交付之事實,均負舉證之責任。所以如果對方要主張你的證據有問題,對方就要自己舉證。
🎸怎麼證明借貸契約的存在呢?
💡一般而言,比較古老的方法,通常是用「借貸契約」跟「對方簽收」,這兩樣文書來證明消費借貸契約的存在。如果沒有該怎麼辦?
💡事實上,法院是承認「對話紀錄」(聊天工具例如:line、FB、WeChat…)可以證明「借貸契約」或「金錢交付」的存在,轉帳記錄也能證明「金錢交付」的存在的。
🎸要怎麼叫對方還錢呢?
💡支付命令:
如果是請求給付確定數額的金錢,可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發「支付命令」,督促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並賠償程序費用。債務人如果未於收受支付命令後20日內提出異議,法院就可能會裁定支付命令,此種請求方法較訴訟程序簡便、迅速、省費。
💡提出民事告訴:
如果手握充足的證據,就不用擔心,可以具狀向法院提告。
❕❕❕最後,如果拿到了支付命令或法院確定判決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拉~